各学院:
根据甘肃省招生委员会《关于印发〈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甘招委发[2009]32号)精神,现就做好我校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报名及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1、符合下列条件,户籍在本省的中国公民,方可报考:
(1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(2)省内普通高等本(专)科院校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专科(高职)应届毕业生;省内普通专科(高职)毕业学历退役士兵;
(3)中等专业学校3+2转段的应届毕业生;
(4)身体健康。
2、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,除符合上述条件外,须持省公安厅填发的“外侨居留证”,方可报名。
3、下列人员不得报名:
⑴普通高等学校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的普通专科(高职)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;
⑵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;
⑶中等专业学校、技工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;
⑷中学在校生和毕业生;
⑸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;
⑹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的;
⑺外省大、中专及所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。
4、本校学生报名时间、地点和办法:
报名时间:12月18日至24日,逾期一律不予补报;
报名办法: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,只准报考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专业,报考专业应与本人在专科(高职)院校学习的专业相同或相近。报考本校或外校的本校学生,均在本学院填写《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报名表》,并交5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黑白照片(一张贴在报名表上,其余照片背面须写清姓名并包好后夹在报名表的右上角),由所在学院集体报名(招生就业处不接待个人报名)。各学院报名时间从2009年12月18日开始,24日截止。12月25日上午各学院将《兰州城市学院2010年专升本招生报名汇总表》(要求分院校,分专业,按学号顺序填写)、《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报名表》和考生信息数据库一并交至招生就业处,逾期不予补报。
5、其它院校报考我校的考生,由考生所在院校招生办于12月28日至29日集体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名手续。报名时须提供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、毕业学校证明、5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黑白照片、当年被普通专科(高职)院校录取的《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》复印件和考生信息数据库等。退役士兵须持身份证、普通专科(高职)毕业证、士兵退役证以及5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黑白照片,单独到所报考的院校办理报名手续。
6、报名费:考生报名考试费,按每生每科30元的标准缴纳,每生共计90元。
二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
考生所在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、思想品德等在《考生报名表》上作出全面鉴定。退役士兵由省民政厅签署审核意见。
三、身体健康状况检查
1、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,按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2、我校校医院于2010年3月11日至12日对考生进行体检,未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。
3、体检医院是兰州城市学院校医院。
四、考试
1、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。公共课为计算机(分理工农医类、文史财经类)、英语,每科满分为150分;专业课满分为200分。
2、考试时间。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0年3月13日至14日,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(北京时间):
3、考试大纲。英语科和计算机科考试大纲按省招生委员会统一要求执行。我校制订本校所招专业课考试大纲。(所有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)
4、考场设在兰州城市学院校本部。考试由我校招生就业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。
五、招生计划
兰州城市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表
学校名称:兰州城市学院 学校代码:10737
专业代码 |
专业名称 |
学 制 |
科类 |
招生计划 |
备 注 |
合计 |
|
|
|
500 |
|
050201 |
英语 |
2年 |
文理兼收 |
30 |
师范类 |
050101 |
汉语言文学(文秘教育方向) |
2年 |
文史 |
35 |
职教师资 |
070101 |
数学与应用数学 |
2年 |
理工 |
45 |
师范类 |
040331 |
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|
2年 |
文理兼收 |
50 |
职教师资 |
070301 |
化学(化工工艺教育方向) |
2年 |
理工 |
45 |
职教师资 |
050401 |
音乐学 |
2年 |
艺术 |
30 |
师范类 |
020101 |
经济学 |
2年 |
文理兼收 |
45 |
|
030404 |
思想政治教育 |
2年 |
文史 |
35 |
师范类 |
071201 |
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|
2年 |
理工 |
45 |
职教师资 |
040105w |
小学教育 |
2年 |
文理兼收 |
40 |
师范类 |
080605 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(教育方向) |
2年 |
理工 |
10 |
师范类 |
080605 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(软件方向) |
2年 |
理工 |
15 |
|
080605 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(网络方向) |
2年 |
理工 |
15 |
|
040201 |
体育教育 |
2年 |
体育 |
35 |
师范类 |
050408 |
艺术设计(工艺美术教育方向) |
2年 |
艺术 |
25 |
职教师资 |
六、录取
1、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,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。录取实行“学校负责、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。录取按考生志愿、公共课上线、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。预录新生名单学校将进行公示,录取后的正式名单报省招办审查备案,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。
2、为保证新生质量,录取时,学校可视生源状况在本校专业之间调整招生计划。
3、录取时间。录取工作于2010年4月9日前全部结束。录取新生报到时,必须交验普通专科(高职)毕业证原件。
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,是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专人负责,做好宣传和组织报名工作。
附件:
联系电话:0931-7601082
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